律师分析:
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车辆,仅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,若是婚前购买的,视为其对其子女的赠与,该车辆属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,另一方无权分割;若婚后购买的,若没有明确表示仅赠与其子女一方的,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,该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夫妻双方有均等分割的权利。
【法律依据】:
《最高人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》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,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,可按照婚姻法第十第(三)项的规定,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,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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